一、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
许可、不予许可
给予注销
注销
二、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三、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