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参保登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
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1. 申请人向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将材料送至相关责任部门审核;
3.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收到材料后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4.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决定文书及其他办结材料。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第十二条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sybxs/SYBXSzhengcewenjian/201411/t20141117_144453.htm)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四条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