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满足收入条件的同时,申请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核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核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0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0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5.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核心城区工作,主申请人连续在核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小区网论坛)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二、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7、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8、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9、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