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工作日)
韶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gdtsks.com/index.shtml)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韶关市质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制作相应文书送达申请人:
(1)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2)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本次申请终止,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能够当场审查的,当场办理。
3.收费。
1.按规定收取考试费用。
2.缴费地点、时间、方式
缴费地点:韶关市芙蓉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质监局窗口;
缴费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缴费方式:银行转账交入国库。
4.考试。
申请人到指定的考试机构进行申请项目的考试,考试后20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通知单提交办证窗口。
5.审核。
在收到考试成绩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制作相应文书:
(1)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6.发证。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
2.受理。
韶关市质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制作相应文书送达申请人:
(1)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2)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本次申请终止,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能够当场审查的,当场办理。
3.收费。
1.按规定收取考试费用。
2.缴费地点、时间、方式
缴费地点:韶关市芙蓉新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质监局窗口;
缴费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缴费方式:银行转账交入国库。
4.考试。
申请人到指定的考试机构进行申请项目的考试,考试后20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通知单提交办证窗口。
5.审核。
对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视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并制作相应文书送达申请人:
(1)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6.发证。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附《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