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办理机构
饶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汕汾西路北55号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收原件,如有公章,盖章。
收原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公章,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公章,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公章,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公章,盖章。
收原件,如有公章,盖章。
收原件,如有公章,盖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公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