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乐昌分厅下载表单,提出申请,填写表单。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和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乐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审查。
3.审查。受理后,乐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窗口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条件下或到实地进行实地的现场核查。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乐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乐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核相关身份证、凭证,检验机具,核对发动机和机身号码拓印膜。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否则不予通过。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核通过后制作证书、行驶证、合格标志,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