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是不收费的。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缴费证》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于到龄前一个月,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社区)协办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公示,填写《待遇审批表》、《待遇审批花名册》各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资料及表格(签字盖公章)后一并上报镇办劳保所。
2.镇办劳保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户籍、年龄、本人参保缴费情况等,并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资料及所有表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区经办中心。
3.区经办中心应对有关资料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确认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后,计算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领取金额,从到龄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
4.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区经办中心委托银行为享受待遇人员办理养老金领取银行卡,并逐级将银行卡发放至待遇领取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