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主体:永安桥派出所(园区)法定期限:当天
事项性质:审批办理地点:
办件类型:即办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当天窗口电话:0512-62850972
办事须知:许可主体: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公安分局
事项性质: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服务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1、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由本人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注销户口。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七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凭省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2、前往台湾定居的,由本人持省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赴台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3、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出国定居的,应当由公民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注销户口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办事程序:领号一窗口送件一审批一窗口领件
收费标准:
联系电话:62850972(户籍室)
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申请材料:
1、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由本人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注销户口。通过因私渠道在香港就业、就学居住满七年,并获得香港永久性居留权的,凭省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2、前往台湾定居的,由本人持省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赴台定居注销户口通知书注销户口。
3、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出国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