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证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证。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办理结果由办理部门告知申请人。
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不收费
香洲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6年)(2017年)
第六条 生产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