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教育局窗口接收申请并初审认定资料→评审认定→打印和颁发证书→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初审→审核→评审认定→审批→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连州市教育局四楼
三、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其中:(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必须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2.普通话水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它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