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相片:相片要求: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3医疗证明:
银川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2)有效的军人身份证件: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3)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境外人员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
(4)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一、驾驶人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1.驾驶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损毁的旧驾驶证)驾驶证丢失的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遗失声明并加注签名和日期。4.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丢失补证的驾驶人属于在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期限内的。请持驾驶入本人身份证原件先行按照"驾驶证审验工作流程"办理驾驶证审验,然后按本工作流程办理补证事宜。
三、提交补证
1.驾驶人应持:
(1)损毁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不提交);
(2)填写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
(4)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丢失的复印件上写遗失声明)到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排队等候。
2.民警受理后登录驾驶证管理系统核对驾驶人信息
(1)核对驾驶证管理系统上驾驶人影像与拟补证本人影像(照片)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影像是否同一人;
(2)驾驶证信息是否存在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满12分以上的,有上述记录的告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并进行科目-理论考试(记满24分以上的参加科目-理论考试和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再予办理;
(3)驾驶证信息存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告知先行处理再予受理。
3.驾驶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符合规定、驾驶证管理系统中驾驶人信息正常的录入补证信息后整理材料交档案室与原始档案核对无误后制作驾驶证。
4.驾驶人到交费处交费,于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交费凭证到原受理岗位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