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不告诉的不受理。但是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虐待者的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揭发,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但是犯虐待罪,致使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规定,对这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虐待罪,“致被害人重伤或者导致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而导致身体严重损伤或者死亡。在这里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之间具备因果关系,即行为人故意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而是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而是故意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则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构成虐待罪。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5、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
6、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 115 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刑法第 236 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 238 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刑法第 263 条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