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医(护)师执业证书;2、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二、办理材料
需用人单位盖章,此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和审批部门分别存档。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纸质用A4纸复印:《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及公章)
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及公章)。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纸质用A4纸复印。
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成绩合格。
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及公章)。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原件相符及公章。网上提交一份PDF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市坡头分厅网站(网址:http://ptbs.zjwsbs.gov.cn/)。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
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申请事项由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3.获取受理结果
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办证窗口应于5日内制作证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并发放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市坡头分厅网站(网址:http://ptbs.zjwsbs.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与基层指导股)、电话查询(电话:0759-3955882)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合作路36号
五、办理时限
20(日)
六、办理机构
坡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
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