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已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或办理《暂住证满一年,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可向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稳定住所证明。稳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亲属名下的住房;已办理信息登记并签订《治安(计生)责任状的出租私房。
4、稳定就业证明。稳定就业证明指: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派出所流管窗口受理;
3、现场受理、核对信息;
4、办结
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