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公示审查意见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初步判断: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是否原件扫描后上传省住建厅审批系统;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核对:初步判断: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是否原件扫描后上传省住建厅审批系统;5、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在遵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zunyi.gov.cn)公示审查意见
公示无异议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查本次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本事项的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
符合要求的进入公示审查意见特殊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
准予许可的制作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单[下载][下载]
准予许可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