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中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4、合法的购房合同;
5、借款人预付3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家庭财产证明等)。
二、购房流程
1、咨询:借款申请人除可以到建-行南昌市分行任何“个贷”经办网点,还可到开发商银企联络员处,对该种贷款的具体种类、期限、额度、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进行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2、受理: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与房屋出售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缴足定金后,到贷款建-行或银企联络员处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填妥并由保证人签章后,连同要求备齐的各种资料一起报送银行,也可由银企联络员统一报送。
3、审查审批:信贷人员在对客户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借款宴请人的资信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第一责任人调查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书有效期为壹个月。
4、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虹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