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或房屋权属登记分户表);
(2)转让方(开发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转让方(开发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受让方(买受人)身份证明(①个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并同时出具代理人关系证明材料;②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裁定转移过户需提供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拍卖成交的房屋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6)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7)承诺书(由开发商出具);
(8)房屋分户实测平面图;
(9)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据;
(10)其他相关补充资料。
1、补办房产证首先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进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查明房产证号、房屋权人等基本信息后,然后由房管部门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限一般为30天。
2、公告期满后,如有关权利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申请人可持登报公告、权利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屋测量成果图等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如果资料齐全,房管部门一经受理,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即可补办出房产证。
3、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