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传不当照片是会被刑事拘留的。
中国《民法通则》第100条、12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同样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上述规定均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但目前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可能侵犯肖像权,但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除外,例如新闻报道、寻人启事、通缉令等。至于非以营利目的对公民肖像擅自进行制作、复制、占有、传播等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实质对肖像权的侵害则无一致说法,存在自由裁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并且罚款500元以下:
1、写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的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拍照、偷听或传播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