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核合格后受理并缴费;
2、领取驾驶证。
设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身份证明原件
车管所武昌总所、汉口分所、沌口分所,各区交通大队车管中队,各警邮网点,也可通过“交管12123”线上办理。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警邮网点节假日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