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补、换领行驶证的,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
4、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把原号牌交回。
5、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