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8(工作日)
二、办理机构
江门市公路局
三、办理材料
格式文书,原件需盖单位公章。可在公路行政服务窗口领取或在网上办事大厅下载。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按顺序优先选取其中一项;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时提交。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的需要提交。
盖申请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
含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涉路工程技术审查意见以及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含评价单位的资质复印件。重大涉路工程项目应当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的公路安全评价或者公路工程设计、咨询专业资质。其他涉路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编制出具。
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应提交;涉及公路路产以外的,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