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变更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无
五、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办结。
六、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