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必须从野外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2)拥有完善的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及采集作业办法,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及采集人员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等。
二、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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