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失业保险金并办理登记。
2、 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符合《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日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二、成都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