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http://wsbs.yunfu.gov.cn/web/servicehall/busiitem_gc/gcapply.ptl?busiitemId=10007389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同意上报至市级渔业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8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果。
4.决定。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审查结果,签发许可决定。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5个工作日那日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拟同意上报至市级渔业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8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结果。
4.决定。市级渔业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审查结果,签发许可决定。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市管权限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