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准予批准 1)证明其采集目的的有效文件和材料; 2)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及采集作业办法,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方法及采集人员技术与组织保障措施等; 3)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采集作业区野生植物资源状况、培育基地(场)项目立项文件或材料、培植基地(场)规模、技术力量说明、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其他用途的,提交科研或交流项目立项文件或材料、科研合作协议、相关背景资料及采集作业办法;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移植的,提交工程立项文件及工程实施相关背景资料、移植原因、移植方案及移植后管理措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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