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有关内容及附表6“承诺书”;“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且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还需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在公司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或决定内容应包含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具体见申请表格后的提交材料规范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