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
2、未满16周岁的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可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申领,证件有效期5年)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注:1.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原件)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原件)
3、现场采集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
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办理时限
60日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户政窗口
南海分局户政窗口
顺德区公安局户政窗口
三水分局户政窗口
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