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潘州东路197号
二、办理地点
潘州东路197号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网址:http://wsbs.maomin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料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股作出审查决定。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股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自取的方式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高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项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路政股作出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高州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自取的方式领取《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