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人员退休怎么办理退休年龄
失业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可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向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附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证》和《养老金领取证》。
失业人员在批准退休的次日起,每月凭《退休证》和《养老金领取证》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养老金。这里所指的失业人员是指向失业机构登记过的。
二、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