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市经贸信息委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zes.szjmxxw.gov.cn/申请;
2.受理:申请人向各区级经促进(服)局提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场地、资金、物种来源、设施、技术及人员等证明)复印件一份,其中:物种来源属于进口的,提供进口批文复印件;属引种的,提供引种双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办理年审时需提交首次办理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物种情况复印件,办理方法及流程和首次办理一致)
3.审查: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区经服(促)局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初审条件后送往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审核,自收到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起,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
4.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处室或各区经服(促)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各区级经促进(服)局提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场地、资金、物种来源、设施、技术及人员等证明)复印件一份,其中:物种来源属于进口的,提供进口批文复印件;属引种的,提供引种双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办理年审时需提交首次办理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正本副本以及物种情况复印件,办理方法及流程和首次办理一致)
2.受理: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各区经服(促)局提出初审意见。符合初审条件后送往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审核,自收到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起,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
4.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处室或各区经服(促)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