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集体户买房落户流程
1、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3、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4、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