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询问)→初审→扫描→复审→核定(登簿)→收费→缮证→发证(归档)
(三)办理时限
本事项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