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曲江分厅提出申请,根据“五、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和决定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股窗口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5.信息公开。
对作出许可决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曲江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曲江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股窗口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五、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和决定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4.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水产股窗口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5.信息公开。
对作出许可决定的,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曲江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