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准确真实完整。
校对原件。
校对原件。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签发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出具
校对原件。
校对原件。
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的一年以上的。
案例5宗。校对原件相关专业的经历材料之一。
专业论文2篇。校对原件相关专业的经历材料之一。
成果1个。校对原件相关专业的经历材料之一。
发明专利1个。校对原件相关专业的经历材料之一。
三、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网址:http://wsbs.heyuan.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河源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初审、变更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河源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初审、变更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