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深圳龙岗区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圳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