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作了相应调整。
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5446元执行,下限暂按3089元执行。考虑到我市私营企业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我市市区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比去年增加了950元;下限按2550元执行,比去年增加了220元。我市市区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为5149元,比去年增加了317元。从今年7月份开始,同等条件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将会增加6%至7%。
各县(市)、铜山区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可参照市区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