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xqzwfw.tj.gov.cn/)
二、办理机构
河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办理流程
签发:1、由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或其委托人(委托人需提供委托证明)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办理;2、社区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死亡证。补办:1、2015年后新版死亡证:(1)补办申请人持证明材料到开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补办申请”;(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发死亡证,其中家属第三联丢失: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办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的,补办第二至第三联;未办理殡葬手续的,补办第三至第四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办第二至第四联。2、2015年前老版《死亡证》:(1)补办申请人持证明材料到开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办理;(2)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补办申请”;(3)未注销户口的,可复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根联。已经注销户口的,不再补办《死亡证》。3、《死亡证》只补办一次。家属申请补办时间前推10年以前死亡的不再补办《死亡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六、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x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