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兴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应于2012年3月后来宜,并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宜自主创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项险种且自费在外租房,方可享受租房补贴;
(2)211院校本科生提交申请时,档案户口在宜并在毕业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硕研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不受档案户口的限制,应首次来宜并在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注:企业为在我市工商注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五项险种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公用类及金融业类服务业除外)。
二、申请对象及标贴标准
1、取得学士学位的“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且首次来宜就业的毕业生),给予每年72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2、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副高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
3、博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正高职称人员,给予每年2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