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垃圾分类开始实施时间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据了解,成都市垃圾分类已经开始进行先期试点了,比如,丽都花园小区D区垃圾分类回收点、时代8号楼下,两位老人正在分拣垃圾、丽都花园小区居民在生活垃圾督导员的指引下丢垃圾。
二、成都市垃圾的分类以及分类标准
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了解到,成都市市生活垃圾按照下列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三、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收集方式
1、在城镇居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按“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
2、在农村散居区域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
3、在道路、广场、公园、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分类收集。
4、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单位,相关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