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提交申请。
2、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登记申请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线打印网上申报预审通知书及各申请表格、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带齐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办理有关登记事项,或由邮政上门收取材料代理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办理。
4、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5、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企业注销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注销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5日内电话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企业注销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注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