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暂不接受网上办理,请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海丰县外事侨务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海丰县外事侨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核验材料,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当场告知原因。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各县(市、区)外事侨务局提出初核办理意见、各县(市、区)公安局提出初核办理意见后,交给市外事侨务局。市外事侨务局征求市公安局意见后,提出终审办理意见。予以批准的,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及《华侨回国定居告知单》,不予以核准的,签发《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未予批准告知单》。
4.领取结果。
汕尾市外事侨务局侨务工作人员在证件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或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