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医保政策主要包括六大块,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四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六是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管理。下面我分别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单位的缴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同时职工个人还应缴费120元的大病互助医疗费。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的问题,目前市直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76%。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目前最高可报5.5万元,加上大病互助基金20.5万元,参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可报20.5万元。
另外,职工还有个人账户,也就是医保IC。职工个人缴纳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再加上单位缴费的部分也划入。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是这样规定的,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0.7%划入个人账户。
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2%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4%划入个人账户,但本人退休费高于缴费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划入个人账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含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解散、一次性安置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其他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并取得合法收入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再加大病互助金。以今年为例,缴费计算公式为:2010年社会平均工资1599元×缴费比例6.5%×12个月+120元大病互助金=136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