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决定人根据审查意见签发许可决定;不予通过的,签发《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林业局二楼营林科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决定人根据审查意见签发许可决定;不予通过的,签发《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林业局二楼营林科领取。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