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分厅(网址:http://wssp.fsxzfw.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档案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档案局办事窗口或邮寄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的初审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档案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档案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档案局办事窗口或邮寄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的初审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