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买卖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3份)、原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未婚的、离异的,需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证明)。
6、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工资收入证明需单位协管员签字,工资超5000及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各3份)。
7、契约发票、复印件(3份)原件。
8、评估报告(仅限正泰、**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3份)
9、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0、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提示: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借款人,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