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申请,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上传申请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2.收件。将申请表格、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材料不齐全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3.受理。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4.审批。
a)审批权限在省级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征求相关地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还须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出批准决定。?
b)审批权限在国家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征求相关地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还须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审批结果。
5.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http://www.gdei.gov.cn/)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层。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方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申请,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上传申请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2.收件。将申请表格、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受理机关。材料不齐全的,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
3.受理。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4.审批。
a)审批权限在省级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征求相关地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还须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出批准决定。?
b)审批权限在国家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征求相关地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还须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综合各方意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审批结果。
5.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http://www.gdei.gov.cn/)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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