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网址:http://spht.st.gov.cn/Login.asp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网上的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电脑显示登记不成功。
3.审查配合
申请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连同准备注册登记的车辆去窗口进行注册、接受车辆审查时,应进行配合。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汕头市三里亭车管所服务窗口获取结果。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牌照(自编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实施机关决定不予注册登记的,当场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申请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连同准备注册登记的车辆去窗口进行注册、接受车辆审查时,应进行配合。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汕头市三里亭车管所服务窗口获取结果。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牌照(自编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实施机关决定不予注册登记的,当场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5.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