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出生子女回国内落户
2.经省公安厅批准的归国港、澳、台胞办理落户。
3.在国(境)外取得定居资格的出国人员,回国在我市恢复户口,需经市侨办批准。
4.未在国(境)外取得定居资格的出国人员,回国在我市恢复户口。
5.原籍既不在我市,也不在我市注销户口的,但回国后在我市就业的留学人员办理我市户口。
6.原籍在我市,在外市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7.在我市注销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