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275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503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30元。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前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5.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半年。
6.申请人年龄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车辆购买价格不得超过15万元。
8.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二、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城六区或长安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市场免费领取并申请)。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离婚协议档案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验原件)、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未再婚承诺。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承诺;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带子女的,提供未婚或未再婚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